
我叫赵铁柱,今年四十五了,出生在1965年。我们赵家,祖上三代都是黄河边上的纤夫,到了我爹这辈,才算是在岸上扎了根,成了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。我这辈子,干过最得意,也最窝囊的一件事,都跟我那个捡来的妹妹,小月有关。
小月是75年冬天,我爹从雪地里捡回来的。那时候她才三四岁,冻得浑身发紫,话都说不利索,怀里揣着个冰冷的窝窝头,像是她最后的宝贝。我娘心善,把她抱回来,一口热米汤灌下去,算是救活了。她没有名字,我娘看她眉眼弯弯的,像天上的月牙,就给她取名叫“小月”。
我们家穷,多一张嘴吃饭,日子就更紧了。可小月乖巧,她会把碗里唯一的肥肉夹给我爹,会把我磨破的布鞋一针一线地缝好。她不爱说话,但总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,甜甜地喊我“哥”。
小月唯一的爱好,就是唱歌。她没有嗓子,是老天爷赏饭吃。她能把田埂上听来的山歌,唱得九曲十八弯,连天上的鸟儿都落下来听。村里人都说,这女娃,天生就是个唱戏的角儿。
82年,县里的豫剧团来我们村招学徒。小月那年十二岁,她偷偷跑去看了人家的汇演,回来后,眼睛里就全是光。她拉着我的手,第一次求我:“哥,我想去唱戏。”
展开剩余84%我娘第一个反对:“唱戏?那是下九流的活儿!抛头露面,以后还怎么嫁人?我不同意!”
我爹也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,一言不发。
可我看着小月那双写满渴望的眼睛,我心软了。我知道,她不像我,天生就是个泥腿子。她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。
我瞒着我爹娘,偷偷卖了家里准备给我娶媳-妇用的那头大肥猪,又跟亲戚借了一圈,凑了五十块钱的“拜师费”,把小月送进了剧团。
走的那天,我用独轮车推着她。她穿着我娘连夜给她做的新布鞋,反复地跟我说:“哥,等我成了名角,挣了大钱,我第一个就回来孝敬你和爹娘,给你盖三间大瓦房,娶全县最漂亮的媳-妇!”
我摸着她的头,傻呵呵地笑:“哥等着。”
小月有天赋,又能吃苦。她在剧团里,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吊嗓子,压腿压得直哭也不停。她知道自己机会来之不易,更知道家里为了她,付出了多少。
我每个月都会去看她,给她送家里省下来的鸡蛋和白面馒头。她每次都狼吞虎咽,一边吃一边掉眼泪。她说,剧团里的饭,她吃不饱。
为了让小月在剧团里不受欺负,能吃上一口饱饭,我开始拼命地挣钱。我白天在村里干农活,晚上就去县城的砖窑背砖,一块砖一分钱,我一晚上能背上千块。我把挣来的钱,大部分都托人带给了小月,让她买点好吃的,打点一下团里的师傅。
我成了村里的“疯子”,为了一个捡来的妹妹,耽误了自己的婚事,掏空了家底。村里人都在背后戳我脊梁骨,说我傻,说我早晚被那个“戏子”妹妹给忘了。
我不信。我相信我的小月。
十年,一晃就过去了。
这十年里,小月从一个跑龙套的学徒,成了剧团里的台柱子。她的艺名,叫“红仙草”,在整个省里都小有名气。她开始给我寄钱,每次都不少。我把钱都存了起来,一分没动,我想等她回来,亲手交给她。
92年,小月所在的省豫剧团,要去北京参加全国汇演。小月是主角。
消息传来,我们全家都激动得睡不着觉。我爹把家里那台黑白电视机,擦了一遍又一遍。
汇演那天,我们全村的人,都挤在我家那小小的院子里,等着看电视。当我在电视上,看到那个化着浓妆,穿着华丽戏服,在台上光芒万丈的“红仙草”时,我激动得眼泪直流。
是我的小月!她真的成了名角!
那次汇演,小月一炮而红,拿了最高奖“梅花奖”。她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。报纸上,广播里,全都是她的名字。
可她,却再也没有回来过。也没有了任何音信。
我给她写的信,石沉大海。我打去剧团的电话,对方总是冷冰冰地说:“红老师很忙,没时间。”
村里的风言风语又起来了。“我就说吧,翅膀硬了,飞走了,忘了本了!”“赵铁柱就是个大傻子,养了只白眼狼!”
我嘴上跟人吵,跟人打,可我心里,也开始一点点地往下沉。
直到半年后,一封信,和几个穿着制服的人,来到了我们家。
那是一封法院的传票。
原告,是红仙草,也就是我的妹妹,赵小月。被告,是我,赵铁柱。
她告我,说我这些年,以她哥哥的名义,对她进行敲诈勒索,骗取了她数万元的“血汗钱”,严重影响了她的名誉和生活。她要求我,立刻停止侵权行为,并返还所有“赃款”。
我拿着那张传票,感觉天都塌了。我浑身发抖,一个字也看不进去,只看到“敲诈勒索”那四个字,像烧红的烙铁,狠狠地烙在了我的心上。
我爹气得当场吐了血。我娘抱着我,哭得死去活来。
我不相信!我不相信我的小月会这么对我!这里面一定有误会!
我揣着那张传票,第一次坐上了去省城的火车。我要去找她,我要当面问个清楚!
可我,连剧团的大门都进不去。门口的保安,像看一个叫花子一样看着我,不屑地说:“红老师说了,不认识你这种穷亲戚。”
我在剧团门口,等了三天三夜。最后,我等来的,不是小月,而是她的经纪人。一个戴着金丝眼镜,看起来很精明的男人。
他递给我一张银行卡,用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说:“赵先生,这里面是十万块钱。红老师说了,算是彻底买断你们之间的兄妹关系。从此以后,你们桥归桥,路归路,不要再来打扰她。不然,法庭上见。”
我的心,在那一刻,彻底死了。
我回到村里,像个丢了魂的行尸走肉。我接受了现实。我的妹妹,那个我用血汗供出来的名角,不要我了。
开庭那天,我去了。我没有请律师,我只想在法庭上,最后再看她一眼。
她来了。穿着一身名牌,戴着墨镜,在一群人的簇拥下,像个女王。她从头到尾,没有看我一眼,表情冷得像冰。
法官问我,认不认罪。
我看着她冰冷的侧脸,突然笑了。我笑自己傻,笑自己痴,笑自己养了只永远也喂不熟的白眼狼。
“我认。”我说。
就在法官要宣判的时候,法庭的后门,突然被撞开了。一个满脸是伤,瘸着一条腿的男人冲了进来,他指着小月的那个经纪人,大喊道:“法官大人!我有证据!这一切都是他逼的!”
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那个男人,我认识,是小月在剧团里的一个武生,叫阿亮,以前我还给他送过鸡蛋。
阿亮拿出了一盘录音带。
录音带里,是经纪人和小月的对话。
“红仙草!你别忘了,是谁把你捧到今天这个位置的!你的过去,太不干净了,一个农村来的野丫头!你要是不想被毁掉,就得听我的!跟你的穷鬼家人,一刀两断!”
“我哥不是穷鬼!他是我唯一的亲人!”
“亲人?他会毁了你的!你现在是大明星!你必须有一个清清白白的背景!那个官司,你必须打!这是为了你好,也是为了公司好!”
录音的最后,是小月压抑的哭声。
真相大白。原来,是那个丧尽天良的经纪人,为了控制小月,为了给她塑造一个“干净”的人设,逼着她跟我断绝关系,甚至不惜让她把我告上法庭。
阿亮因为偷录了这段录音,被经纪人找人打断了腿。
小月看着冲进来的阿亮,再也忍不住了。她一把推开身边的人,冲到我面前,“噗通”一声跪下了。
“哥!”她抱着我的腿,哭得撕心裂肺,“我对不起你!我对不起你啊!”
她摘下墨镜,那张曾经光彩照人的脸上,满是泪痕和憔悴。
“哥,我不是人!我不是人!可我没办法啊!他拿爹娘的安危威胁我,他说我要是不听话,就找人回村里去……我怕啊!”
我看着跪在地上,哭得像个孩子的妹妹,我的心,像被揉碎了一样。我扶起她,用我那粗糙的手,擦去她的眼泪。
“傻丫头,”我哽咽着说,“起来,哥不怪你。哥知道,你心里有哥。”
那场官司,最后不了了之。那个黑心的经纪人,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
小月当着所有媒体的面,宣布退出娱乐圈。她说,她不当什么名角了,她只想回家,当回她的赵小月。
如今,小月回到了我们村,开了一所乡村艺术学校,免费教村里的孩子们唱戏,画画。阿亮也来了,他腿虽然瘸了,但成了最好的老师。
我呢,还是那个赵铁柱。我用小月给我的钱,在村里开了个养猪场,成了村里有名的“养猪大王”。
天气好的时候,小月总会挽着我的胳膊,在田埂上散步。她会像小时候一样,给我唱最好听的豫剧。
阳光照在她脸上,她笑得比在舞台上任何时候,都灿烂。
我知道,我的妹妹,她从来没有飞走。她只是飞得太高,迷了路。
现在,她回家了。这就够了。
发布于:河南省申宝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